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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很重要吗

123发布时间:2022年10月7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Tags: 何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很重要吗

  赵义厚律师,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何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一、何时承担违约损害赔偿

1、以严格为主,过错为补充的合同归责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按该规定,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当的,无论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应当承担违约。当然法定免除的除外。根据严格的归责原则,损害赔偿以损害事实、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相当的因果关系为要件,而不考虑违约人的主观故意或过失。

2、补偿损失和恢复原状的完全赔偿原则。《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该条规定,损害赔偿额与实际违约损失应当相当,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可预见规则为判断依据。损害赔偿的基本性质和目的决定了违约赔偿的补偿性。通常受害人可以主张合同如约履行所能获得的利益,从而使其处于合同如约履行的状态;受损害方也可以主张赔偿为履行所支付的费用,从而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判决并不是立足于惩罚违反合同的当事人,而是对受害当事人给予赔偿。

3、违约损失可预见性限制原则。可预见性规则是确定合同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重要规则。它从民法的公平原则出发,适用可预见性规则对损害赔偿范围作出适当的限制,避免合同风险完全由违约方承担。我国合同法预见性规则的构成要件:一是预见的主体为违约人,而不是非违约人;二是预见的时间为订立合同之时,而不是违约之时;三是预见的内容为立约时应当预见的违约损失,预见不到的损失,不在赔偿的范围之列。

二、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违约损失的合理确定性、直接性,主观预测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时,法官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受损害方所主张的损失额在计算上是否具有合理的确定性。所谓确定性即它不是一种可能的损害。如果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避免性,那么该损害是确定的应予以赔偿的。另外,合同法第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这规定了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负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即尽量作出合理努力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任意扩大的损失提出赔偿。通常意义上,非违约方的合理努力应当限制在不让其感到为难,不损害财产利益或商业声誉的范围,而且因该合理努力产生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我们违约了就需要承担违约,一般情况下,违约的承担包括继续执行赔偿损失,所以我们在签订合同之后,需要仔细考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很重要吗

违约的归责原则很重要吗

1、归责原则直接决定着违约之构成要件。采纳过错的归责原则,就意味着过错乃是构成违约的一般要件。而采严格的归责原则,则表明其的构成不以过错为要件,违约方是否存在过错并不影响其对违约的承担。

2.、归;责原则决定了举证由谁承担。在过错的归责原则下,非违约方仅就违约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的不符合约定的事实负举证。而同时采纳过错推定的;方式,要求违约方承担反证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的举证。而在严格的归责原则下,则一般不要求违约方负上述之举证,也即一般不考虑其违约方的主观;过错。

3、归责原则决定了免责事由。过错原则的适用中,不可抗力是主要的免责事由,但债务人因遭|受意外事件且不存在个人过错时也可以免责。而在严格原则的适用中,法定的免责事由主要是不可抗力。

4、归责原则对违约的大小也有一定之影响。由于过错原则要以过错为违约的一般要件,因而对于违约后损失的承担上也必然要参照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大小。而采严格的归责原则,则一般不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

法律意义

如何确定违约归责原则,意义重大。

1.能体现国家对违约行为立法政策的选择。如严格在于合理补充债权人的损失,体现了维护非违约方利益,保障社会公平的旨趣;而过错责品交易中所提倡的道德价值观念相一致,采用过错原则则能体现合同的惩罚和教育功能。

2.理论意义。由于归责原则所解决的是合同的根据或标准,它对违约制度的内容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归责原则也就有其重要的理论意义,任何人对违约制度予以探讨,都不可能回避归责原则问题。

3.司法意义。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归责原则,有利于从案件伊始判明非违约方有无证明违约方过错的义务,从而正确司法。

4.对当事人的意义。当事人明确自己案件适用何种归责原则,利于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张的证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违约的归责原则是很重要的,如果在签订合同之后有一方违约了,就需要按照违约的规则进行判断,这涉及到对方需要承担的违约的大小。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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