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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7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Tags: 无效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赵义厚律师,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效保险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1、违法性,即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

  2、自始无效性,即因其违法而自行为开始起便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

  3、无效性无需考虑当事人是否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主动审查,确认合同无效。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1、合同主体不合格

  主体不合格是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代理人等资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投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或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缔约行为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保险人不具备法定条件,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代理人没有保险代理资格或没有保险代理权。如果保险合同是由上述主体缔结,则合同无效。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缔约过程中,如果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致使对方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意思表示,均构成缔约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在这里,欺诈是指行为人不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诱使对主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如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明知不存在风险却谎称有风险,明知风险已经发生而谎称没有发生等等。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给对方或与对方有关的人的人身、财产、名誉、荣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同自己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要挟是确定可能实现的行为,而且足以使对方违背自己的意志与其订立保险合同。

  3、客体不合法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则其订立的保险合同无效。

  4、内容不合法

  如果投保人投保的风险是非法的,如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均导致合同无效。

  看到这里,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购买了相关的保险合同之后,就要开始生效且保障你的相关利益了,所以对于生效的条件也是需要明确的,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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