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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单据

123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9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据,是指参加《国际货协》各国之间办理铁路联运时使用的运单,也是参加联运的发送国铁路与发货人之间的运输契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单据与海运提单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是物仅凭证,不能通过背书而转让。
  铁路联运单据由5联组成:第1联是运单正本。第2联是运行报单。第3联是运单副本,在运送契约缔结后交给发货人,证明货物已由铁路承运,但不具有运单的效力。第4联是货物交付单作为货物已交付收货人的凭证,随同货物至终到站,并留存终到站。第5联是货物到达通知单。除了铁路货物运输单据外,另有一种补充运行报单。
  国际铁路联运单据一般还须附一些其他单证,主要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许可证;品质证明书;商检证书;检疫证书或兽医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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