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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123发布时间:2022年9月22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Tags: 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赵义厚律师,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的可以到劳动局投诉,维护自身的权益,员工提出辞职,是法定权利,公司阻止不了的。但是员工提出辞职,须按法律规定提前告知公司,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天告知公司。转正后的员工辞职的,须提前30天告知公司。

老板扣工资是违法的。只要在辞职前,正常劳动的工资,公司是不能扣工资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相关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天离职没签合同不给工资的,如果和单位无法协商解决,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局进行举报投诉,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单位是不能克扣和无故拖欠工资的,因为合同的解除而不给工资是违法行为,对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一、合同到期还需要辞职吗

合同到期不需要辞职处理,并且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二、注意事项

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要约定清楚。

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

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

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三、法律对于合同到期后劳动者辞职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合同的履行是需要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不同的合同内容所认定的违约情况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还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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