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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人还款经债主同意 债务转让成立难反悔

123发布时间:2018年1月14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郭先生以给贾先生进货为由从其处取走货款53万余元,其为贾先生进货总价值46万余元,运费1.3万余元,尚余5万余元未还给贾先生。王先生为此出具欠条,承诺此笔欠款由其代郭先生偿还。后贾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给付欠款,并偿付利息。
   
    最终,平谷法院判决支持贾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律知识

  王先生承诺代郭先生还款,此在法律上称为债务转移。依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王先生要求代郭先生还款,贾先生表示同意,该义务转让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王先生应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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