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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无力支付加工费用,承揽人是否可以对加工产品享有留置权?

123发布时间:2018年1月10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定作人无力支付加工费用,承揽人是否可以对加工产品享有留置权?
  承揽人有权对产品行驶留置权。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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