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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家装合同保障守约方权利

123发布时间:2017年3月2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核心提示:新家装合同保障守约方权利,随着经济的发展,家装市场和家装投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明确家装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北京市工商局对家装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市工商局还公布了家居装饰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政策:《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政策解读】

  修订版合同重点突出,在工程更改、验收、付款方式等方面有了较大变化,也更能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

  1、在工程验收方面

  在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基础上,增加了中期工程验收,即在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制加工等完成后进行的验收。业内人士称:“这样既能督促施工方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也能及时发现并尽早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减少完工后出现的返工和纠纷。”“大大减少不规范施工方的投机取巧行为”。

  2、在工程变更方面

  新版合同增加了工程变更导致损失的承担方式、工期变化的处理方法等内容,明确了工程变更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人员表示,这种规定明确了业主与设计师或者施工人员签私单的风险。

  3、在施工质量标准方面

  采用了最新出台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使标准适用符合最新的家装行业发展需要。

  4、在工程款支付方式上

  改变原有分三次预定比例支付的方式,交由双方当事人分四次自行协商支付比例。工商人士解释:“这一改变赋予了消费者更大的自主权,保障了消费者的监督权,也更符合市场议价的原则。”

  5、在工程违约责任方面

  明确违约责任赔偿上限,为工程总造价的20%,使违约金比例更为合理,并赋予了守约方必要的节约权。工程人士表示,如此一来,可以减少纠纷,保护遵守协议的一方。

  6、在合同附件方面

  增加了《工程决算单》,并针对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等个别的非重大问题,设计了《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业内人士表示,在遇到一些需要维修但又完全不影响居住的情况下,此协议能够减少业主损失,让业主早日入住,又不用担心遗留的售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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