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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 瑕疵担保责任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

123发布时间:2022年7月22日 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  Tags: 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瑕疵担保责任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

  赵义厚律师,常德合同房地产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正泰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

;;;;;; 随我国经济发展,随人民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个人借款合同担保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那么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您了解多少呢针对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怎么写的问题,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


;;;;;; 根据________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 ________美元,配套人民币贷款元。本保证人同意________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________元整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________字第________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借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


  保证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个人借款合同担保书怎么写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借款合同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瑕疵担保责任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

  买卖,是我们在生活中谁也离不开的,无论是商人还是普通人。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后,出卖人依合同富有交付标的物的义务和使买受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此外还负有两项瑕疵担保。那么,瑕疵担保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呢,接下来会为您带来详细介绍。


  一、瑕疵担保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

  1、标的物须有瑕疵

  此为物的瑕疵担保成立之关键。在此如何理解;瑕疵;呢本文认为,在物之瑕疵担保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衡量买卖标的物是否有瑕疵,有两种标准--客观标准和主观标准。按客观标准,所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该种物所应具备的通常性质及客观上应有之特征时,即具有瑕疵。按主观标准,所交付之标的物不符合当事人约定的品质,致灭失减少其价值或效用时,即具有瑕疵。


  2、物的瑕疵必须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

  买卖标的物的利益及不利益,自交付时起,一般由买受人承受负担,所以出卖人所担保的瑕疵应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时存在。如物的瑕疵在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转移之后发生,则应由买受人负担。我国合同法将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规定为物的交付时间,当然,买卖双方也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时间。


  3、买受人善意并无重大过失

  依此要件,买受人在合同订立及标的物交付之前不知有瑕疵存在,如果买受人明知标的物有瑕疵而仍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时,出卖人不负担瑕疵担保。因为重大过失几乎等于故意,对这种对自己权益漠不关心者,法律自无特别保护的必要。但是若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有特殊保证或故意不告知买受人物的瑕疵的,即使买受人有重大过失,出卖人仍应承担瑕疵担保。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的恶意行为较买受人的过失更具有可惩罚性。


  4、买受人须履行及时检查并将瑕疵之存在通知出卖人的义务

  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应当及时验收,如发现应由出卖人负担保的瑕疵,应立即通知出卖人。否则,买受人会因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而丧失向出卖人主张权利,但是,关于买受人通知的规定,不应适用于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有瑕疵而故意不告知标的物瑕疵的情形。


  5、须买受人非依强制执行或拍卖而取得标的物

  通过强制执行、拍卖取得标的物,非出于标的物所有权人的自愿,执行机关、拍卖机关仅就标的物的现状拍卖,并不知道标的物的瑕疵,并且拍卖是公开竞买,买受人亦可当场查清标的物的瑕疵,故于此情况下,出卖人不负瑕疵担保。


  二、瑕疵担保什么意思

  所谓暇疵担保,是指法律规定委托人对拍卖物品所有权或处置权合法性及质量等承担的保证。委托人有义务保证本人对委托拍卖的物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并保证其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暇疵担保的具体内容由出卖人与拍卖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三、瑕疵担保的分类

  瑕疵担保可分为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两种。前者为担保移转的标的物上的权利无瑕疵的,后者为担保标的物质量上无瑕疵的。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瑕疵担保重大误解的使用情形都有哪些。综上,在各种买卖中无论卖家还是买家都负有一定的法律。更多了解相关的法律对我们会有很大的益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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